• 005252362/2023-0006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3-05-10
  • 2023-05-10
  • 2023-05-10
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本项目占地面积51577m2,本次为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设1台处理能力为75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置1套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建设其他配套工程设施。

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简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

新密市通用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工程学院

本项目占地面积51577m2,本次为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设1台处理能力为75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置1套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建设其他配套工程设施。

1、废气: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及《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1〕20号)、《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等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后经1座80米高烟囱排放;卸料大厅进出口安装风幕,垃圾坑密闭保持微负压操作,抽出的气体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焚烧处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垃圾坑,与垃圾贮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燃烧处理,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储仓臭气经活性炭应急除臭设施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浆制备间、石灰干粉间、飞灰间、活性炭间等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本项目不在城镇建成区,厂界外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总体而言,本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的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一般生产废水等通过厂内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的组合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NF及RO系统浓水回用于石灰浆液制备或回喷焚烧炉;循环冷却塔排污废水及化水间除盐水制备反冲洗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金门污水处理厂收纳水质要求,排入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降噪、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周边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焚烧炉渣外委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送焚烧炉处理;飞灰收集至飞灰仓中,外送有资质单位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废滤袋、化验室废物、废催化剂等危废厂区危废间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媒体公示、政府公示张贴公示与座谈会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