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22日我局受理了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含贵金属废旧再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5000吨含贵金属废旧再生材料项目 | 巩义市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区 | 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024.1.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