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06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2-05
  • 2024-02-0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楷林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水性涂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楷林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水性涂料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楷林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水性涂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5-202429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楷林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楷林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水性涂料扩建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纬一路北,S223西,经二路东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本次扩建租用河南汉丰车轮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7039.35㎡进行建设,本次扩建工程一号车间内新增1套多彩仿石漆生产设备,同时将现有1台3m³的分散釜更换为5m³的分散釜,其他多彩仿石漆设备和环保措施依托现有。三号车间内所有设备均为新设备,新增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工作8小时。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河南汉丰车轮有限公司化粪池,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1套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投料与搅拌工段经集气管引入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产噪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达标排放;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有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