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河南天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研发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天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天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研发与销售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青嵩街与春秋路交叉口向南100m路西 |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中牟县官渡镇青嵩街与春秋路交叉口向南100m路西建设中药饮片加工、研发与销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10710.16㎡,总建筑面积15340.91㎡,地上建筑面积14790.78m2(主要建设1座2F厂房和1栋5F综合楼,主要设置中药饮片生产车间、低温储存库、冷藏仓库、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地下建筑面积550.13㎡(主要建设消防水池1座),建城后年产850吨中药饮片,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工作8小时。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施工现场通过设置边界围挡,合理设置出入口,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30m³的临时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场地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官渡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噪声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药物干燥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经密闭烘箱设备1套汽水分离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出屋顶0.5m高排气筒排放,筛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密闭罩和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去除效率95%)处理后,通过1根高出屋顶0.5m的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质检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自建1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官渡污水处理厂;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集中外售或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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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