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09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2-22
  • 2024-02-22
郑州蚂蚁特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超硬复合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郑州蚂蚁特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超硬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蚂蚁特材有限公司

年产3.5万吨超硬复合材料项目

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总投资1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占地。产能为:超硬复合材料3.5万吨/年。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氧化铝粉、稀土)上料电熔倾倒冷却分拣颚破、筛分巴马克破碎、筛分对辊破碎、筛分粉磨磁选、筛分风选、筛分成品。主要生产设备:电熔倾倒炉4台、破碎机、磁选机、筛分机、风选机、提升机、包装机、布袋除尘器、磨机、自动上料机等

 

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登封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的6100%得到执行,防止扬尘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水:主要为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成分较为简单,施工现场设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和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制定科学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序,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干扰。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含原料上料粉尘、电熔炉废气、电熔炉倾倒粉尘、破碎线投料、颚式破碎筛分粉尘、巴马克破碎筛分粉尘、对辊破碎筛分粉尘、磨粉粉尘、磁选筛分粉尘和风选筛分粉尘。原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管道+覆膜滤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电熔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旋风除尘后和电熔炉倾倒粉尘一起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共2台,每2台电熔炉对应1台除尘器,TA011-TA012)处理,最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破碎线投料、颚式破碎筛分粉尘、巴马克破碎筛分粉尘、对辊破碎筛分粉尘、磨粉粉尘、磁选筛分粉尘和风选筛分粉尘分别经各自集气罩/管道+覆膜滤袋除尘器(破碎线除尘器共6台,TA013-TA018)处理,最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DA003DA005排放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DA004排放口电熔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066-2020)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要求;电熔炉倾倒粉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限值要求、《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半砂铁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石墨电极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本厂内不存放;食堂隔油池浮油由专业的公司清理运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