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12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3-07
  • 2024-03-07
  • 2024-03-0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登封市嵩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嵩风登封10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登封市嵩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嵩风登封10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登封市嵩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嵩风登封10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范窑村西北侧约240m

河南青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石道乡范窑村西北侧约240m,总投资323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2万元。拟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压器户外布置,容量1×120MVA110kV配电装置户外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布置,SVG户外布置,110kV架空出线1回。

升压站配套设置30MW/60MWh 储能单元,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设3.35MW/6.7MWh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储能基本单元9个。

施工期:

1)生态: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途径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地下工程施工及临时占地及人员施工活动,可能对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升压站施工营地尽量设置在征地范围内,减少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拆除和迹地恢复。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的尾气等。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八个百分”,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运行状态良好,禁止使用无环保标志的运输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因漏洒造成扬尘污染,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对弃土弃渣、建筑材料等堆放的监督管理。

3)废水: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4)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汽车式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此外还有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将削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开挖的土方及剥离的表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主变压器、SVG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评价要求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加强对各类产噪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升压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铅蓄电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及废变压器油。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①升压站内设置有垃圾箱,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后统一收集暂存于站内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为一般废物,使用寿命到期后由厂家回收。③升压站内设置容积为30m³的事故油池一座,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电磁辐射:升压站厂界外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通过在设备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从而降低无线电干扰水平。项目变压器要布局合理,减小升压站运营期对四周产生的工频电磁场;选择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对高压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在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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