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17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3-22
  • 2024-03-22
  • 2024-03-2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产4300吨纳米陶瓷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年产4300吨纳米陶瓷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圣戈班陶瓷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

年产4300吨纳米陶瓷材料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龙泉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8000平米,建设面积约6900平米,建设年产4300吨纳米陶瓷材料项目,产品共两种,分别为陶瓷新材料4000吨,电子研磨抛光材料300吨。生产工艺:①纳米陶瓷新材料:外购原材料-人工投料-溶胶凝胶-干燥-制粒(破碎)-磁选筛分-焙烧-烧结-磁选筛分-包装入库;电子研磨抛光材料:原材料-人工投料-搅拌-过滤-自动罐装-成品。主要设备有:乳化机8台、计量泵9台、真空泵3组、低温干燥炉3台、破碎机3台、对辊机12台、磁选机6台、斗式提升机10台、中温炉7台、高温炉12台、筛分机18台、水处理设备2台、包装机3台、压力机1台、搅拌罐3台、自动灌装机1台、净水装置1台、空压机1台、车间净风系统1套。

 

 

 

 

 

(1)废气:纳米陶瓷新材料生产线干燥废气、焙烧废气、烧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经1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通过DA00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新建工业炉窑自202061日起,其他炉窑: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磨料磨具行业A级企业要求: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纳米陶瓷新材料生产线投料、制粒(破碎、筛分)工序废气与电子研磨抛光材料投料过程废气经1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2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4.45kg/h《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产品生产用水。

项目纳米陶瓷新材料产线设备清洗使用收集容器暂存,回用于下批次产品生产,不外排;电子研磨抛光材料产线清洗废水使用收集容器暂存,回用于下批次产品生产,不外排。

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项目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经卢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回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对辊机、磁选机、筛分机、斗式提升机、空压机、真空泵组、风机等设备,要求对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选杂质铁屑、纯水制备更换的反渗透膜、PP膜、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过滤杂质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高锰酸钾桶、废脱硝催化剂等)。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一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PP膜、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回收。磁选产生的铁屑杂质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废过滤网由设备供应商更换后回收。过滤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厂家。废机油、废高锰酸钾桶、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给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