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19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3-27
  • 2024-03-27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中牟肖庄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
拟作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中牟肖庄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中牟肖庄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7-202442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郑州中牟肖庄11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中牟县广惠街刘申庄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中牟肖庄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本次扩建2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本期不新增100kV出线,总投资920万元。

废气:施工现场通过设置边界围挡,合理设置出入口,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噪声排放;

固体废物: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不外排。

运营期电磁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标准要求;变电站铅蓄电池满足《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