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0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技改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阀门产业园区高山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路东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万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原项目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代码:豫郑浆阳侧造[2016]03546),原项目未投产建设。本次改建依托现有车间建设年产5000吨特种石墨技改项目。生产工艺为:拆包上料——次破碎—一次磨粉—混捏—压片—冷却—二次破碎—二次磨粉—模压-机械加工—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其中拆包上料、一次破碎、一次磨粉、混捏(干混)、二次破碎、二次磨粉粉尘、混料工段颗粒物,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混捏、压片和冷却工段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引入导热油炉燃烧,燃烧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机械加工工段粉尘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其余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冷却塔定期排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塔定期排水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电捕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手套)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经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