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双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淋膜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8日-2024 年 4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双丰纸业有限公司 | 河南双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淋膜纸项目 | 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2000吨淋膜纸生产线项目,主要设备:淋膜机1台、分切机1台、模切机2台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原浆纸等)-淋膜-分切-模切-成品。 |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1座2m3的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1座10m3的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密闭罐车外运肥田,不外排,项目无废水外排。 2、废气。项目淋膜工序和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排气筒引至房顶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和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后暂存于1座20m2的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灯管和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暂存于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普遍表示本工程应严格执行环评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在项目做好环保工作的前提下支持本项目建设。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