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23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08
  • 2024-04-0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包装载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包装载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包装载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包装载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8-2024412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金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包装载带项目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A5号楼4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A5号楼4层,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为新建,租赁登封市民康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项目产能为电子元器件1.5亿米/年。生产工艺为:①粒子机生产:PSPC粒子-挤出成型-冲孔-分条-复卷-打二维码(高端)-出货;②平板机、滚轮机:外购ABSPSPC皮料-成型-冲孔-分条-复卷-打二维码(高端)-出货。主要生产设备:粒子机、平板机、滚轮机、复卷激光打码机。

 

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粒子机挤出成型工序和滚轮机、平板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浓度≤8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非甲烷总烃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至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