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24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09
  • 2024-04-0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登封卢氏复康医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4年4月8日对登封卢氏复康医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卢氏复康中医院

登封卢氏复康医养结合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焦河路与少林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为新建,租用登封市航道商贸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308.07平方米,建设1栋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772.27平方米。采购CTDR、彩超等大型医疗设备,设置床位150张,开办医养结合中医院。

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至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对餐厅油烟废气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中药煎药、熏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及康养人员废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煎药、熏蒸设备清洗废水及食堂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之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和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经过对中央空调空调机组,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设置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后,院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世纪东方大酒店和登封市中岳办未来星幼儿园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中药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输液瓶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