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天坡水库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 | 天坡水库加固工程项目 | 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 |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西村镇,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将对天坡水库实施加固工程,恢复部分水库防洪及兴利库容,恢复水库放水管功能(包含新建启闭塔、节制闸),并新建两座泵站及配套设配套管网,用于满足农业灌溉。本项目总投资4148.14万元,环保投资167万元。 | 废水。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清运至污水处理站,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清运至污水处理站。 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工地“八个百分之百”,采取限值车辆行驶速度、采用围挡并洒水降尘、临时覆盖等措施;水库清淤时,喷洒除臭剂从而降低恶臭的挥发;在环境敏感点设置大气监测点,实时监控相关污染物指标。 噪声。施工期设置隔音屏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时段开启高噪声机械设备,减缓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弃土运至指定弃土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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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