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片划片刀、1.5万件高精密金刚石砂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 | 年产120万片划片刀、1.5万件高精密金刚石砂轮生产线 |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 | 郑州富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磨料磨具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全国磨料磨具、超硬材料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厂址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利用现有第二联合厂房三层空置车间建设年产120万片划片刀、1.5万件高精密金刚石砂轮生产线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划片刀和高精密砂轮制品电镀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酸雾净化塔”,分别经5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标准;湿式机加工废气采用“油雾多级回收+活性炭吸附”,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采用“生物滴滤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含镍(锌)废水采用“预处理+二级反渗透+低温蒸发浓缩”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置;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部分用于电镀生产区域地面拖洗,剩余回用于划片刀车间除油后水洗;综合废水采取“隔油+气浮+酸碱中和+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后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了分区防渗。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工程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