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27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11
  • 2024-04-11
  • 2024-04-11
  • 2024-04-1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嵩阳天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混合斜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嵩阳天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混合斜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11-2024418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嵩阳天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嵩阳天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混合斜井工程

登封市徐庄镇

河南永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嵩阳天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混合斜井工程工程位于登封市徐庄镇,为改建项目,现有工程设计生产能力0.21Mt/a,开采煤层为二1,原设计对矿区南部块段内储量暂不考虑,仅设计开采矿区北部块段,可采储量149.48万吨,设计服务年限5.6a,井下布置1个采区,1个回采工作面,采用立井开拓方式,悬移支架炮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工业广场设置在井田西部,占地面积5.87hm2,场地内布置3个井筒(主井、副井、风井)、储运工程(储煤场)、辅助工程(机修车间、材料库等)、公用工程(办公楼、食堂及接待楼、单身宿舍、浴室灯房联建、供水供热供电等)、环保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等)等地面设施

为释放矿区南部块段储量、增加矿井可采储量、延长服务年限,以及解决矿井辅助提升能力不足,辅助运输困难,主要巷道断面偏小,中后期开采通风阻力大等原因,本次改建项目依托现有工业广场以及副井、副井绞车房、储煤场等设施,并在现有工业广场内新建混合斜井及混合斜井井口房、绞车房、混合斜井井口房至储煤场带式输送机栈桥、行政楼、生产楼、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1台PMVT270-8型螺杆式空压、1套KT158型井下无线通信系统等设施,井下新增综采设备、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及运输巷道等,改造现有主井为风井、改造通风系统等。改建后全井田设计可采储量448.4万吨,设计开采规模仍为21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15.3a,设计全井田划分为13采区、15采区、16采区、21采区,首采区为13采区,开拓方式由立井开拓改为斜-立井开拓,采煤工艺由炮采放顶煤采煤工艺改为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本次改建项目总投资为497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9万元,占总投资的7.76%。

1、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矿井水经现有的一套高效旋流过滤矿井水处理系统(高效旋流除砂器+斜板沉淀+EPS泡沫颗粒滤料过滤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后,经1座容积1000m3的矿井水收集池(20m×10m×5m)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非饮用生活用水、井下防尘洒水、储煤场洒水、空压机补充水、运输道路防尘洒水等生产生活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MBR)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经49m3的清水池(3.5m×3.5m×4m)收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地面防尘绿化及景观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座容积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2、营运期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有原煤、矸石输送及转载点产生的粉尘、储煤场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等以及食堂油烟。

原煤、矸石输送及转载点产生的粉尘:采取全部密闭且在输送、转载过程中喷雾洒水保持湿度,基本上可抑制扬尘污染

储煤场产生的粉尘:采取储煤场全部密闭大门采用卷帘保持密闭作业储煤场顶棚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在下料及装卸等作业时喷雾洒水保持湿法作业。厂界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在磅房处设车辆冲洗装置,运输道路设专人清扫路面,并配备1辆洒水车定时洒水。装车时煤炭压实表面洒水并加盖篷布,防止物料飞扬、抛洒,在煤炭运输时严格运煤车辆管理,不超载,以此减少路面扬尘和运煤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标准要求。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空压机、通风机等。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设置减振基础、消音器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行至村庄等敏感点处禁止鸣笛等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少量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和机修车间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等。其中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高密度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煤矸石在储煤场内分区临时堆存或直接装车外售制砖,矿井水处理污泥浓缩压滤后,掺入原煤销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徐庄镇垃圾中转站安全处置。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首先源头控制,防止跑冒滴漏,分区防控,分区防渗阻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污染监控,利用区域村庄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加强水位、水质监测,通过对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测,分析井田开采对地下水环境关心点的影响;应急响应,编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监控周边村庄水井的水质和水位,异常时应第一时间紧急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直至消除。

6、生态保护措施

对工业广场采取草、灌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等;对沉陷区破坏的耕地、园地采取人工整地的复垦措施,林地采取人工整地、补植、管护等工作;对受沉陷影响损坏程度达到Ⅰ~II级的建构筑物采取维修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损坏程度达到Ⅲ~Ⅳ的建构筑物进行搬迁;对搬迁完毕的搬迁废弃地进行土地整理,依据周边土地性质复垦为耕地或林地等。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针对环境风险提出如下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地面全部硬化防渗;1座有效容积为1000m³的事故池。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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