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29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24
  • 2024-04-24
  • 2024-04-2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登封市鑫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登封市鑫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登封市鑫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登封市鑫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在厂区内对现有年产20万立方米路沿石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外购煤矸石破碎后部分替代(14.4t/a)现有生产线外购的石子,本次改造不新增产能。总投资100万元,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材料—一次破碎—筛分—二次破碎—筛分—进入现有工程工序。主要设备有颚式破碎机、箱式破碎机、振动筛以及环保设备等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将颚式破碎机和箱式破碎机置于地下,破碎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及集气管道,振动筛在生产车间内二次封闭,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及集气管道,传送带转运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及集气管道,收集的粉尘废气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净化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从现有工程中调配,不增劳动人员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颚式破碎机、箱式破碎机、振动筛及除尘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采取厂房隔声,颚式破碎机和箱式破碎机置于地下,振动筛在车间内二次封闭,风机设置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除尘布袋,均为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预处理工序,废除尘布袋收集后外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