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29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4-28
  • 2024-04-2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华豫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功能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华豫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功能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华豫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8万吨功能预制件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7600.8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工艺流程为:原料(外购铝矾土熟料和水泥等)—破碎/筛分—磨粉—搅拌—钢筋加工—成型/脱模—养护—成品。主要设备有鄂破机、对辊机、雷蒙磨、筛分机、钢筋弯箍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切断机、混料机、料仓、环保设备等。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和粉料进仓粉尘、熟铝矾土加工粉尘、配料搅拌粉尘和装卸扬尘。在粉料进仓料斗设置管道负压集气和水泥筒仓仓顶除尘器(TA001)尾气一并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净化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内振动筛二次封闭并设置管道负压集气,同时在投料口、传送带落料处、鄂破机进出口和对辊式破碎机进出口处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含尘废气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净化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2)排放;在配料搅拌系统进料口、落料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含尘废气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净化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耐火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装卸扬尘采取装卸过程中开启雾森系统和雾炮装置等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研颚式破碎机、对辊机、雷蒙磨、搅拌机、振动棒和除尘风机等,采取鄂破机置于地下、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除尘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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