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32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5-10
  • 2024-05-1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项目

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新增占地面积3300m2扩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产品分为普通沥青混凝土及改性沥青混凝土。总投资800万元,普通沥青混凝土工艺:外购原材料(沥青、石子等)上料-加热-筛分-计量-搅拌-成品;改性沥青混凝土工艺:原料(外购沥青、改性剂等)-升温-溶胀-研磨-发育-改性沥青-投料-加热-计量-搅拌-成品主要设备有皮带输送机、振动筛、烘干滚筒、天然气燃烧器、提升机、沥青搅拌机、沥青罐、配料机、胶体磨机组、改性沥青发育罐、环保设备等。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机投料粉尘、粉料入仓粉尘、骨料烘干粉尘、骨料筛分粉尘、沥青改性过程研磨、搅拌粉尘及沥青改性、沥青罐呼吸口、混凝土搅拌以及搅拌机下料口产生的沥青烟及苯并[a]芘。配料机投料粉尘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粉料入仓粉尘经筒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与骨料烘干、筛分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骨料烘干燃烧机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沥青改性过程研磨、搅拌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沥青改性、沥青储罐呼吸、混凝土搅拌和搅拌楼下料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引至“冷凝+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骨料烘干燃烧机燃烧,燃烧后废气与骨料烘干、筛分废气一起进入“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绩效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两座4m3车辆冲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配料用水,不外排。沥青烟冷凝过程循环冷却水经冷却水池(10m3)冷却后循环利用,冷却水每10天排放一次,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绿化等,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12m3)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搅拌机、胶体磨机组、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筛分废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沥青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导热油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筛分废料回现有工程破碎车间破碎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经一般固废间(5m2)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沥青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不在厂区暂存,直接由危废处置单位运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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