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38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5-24
  • 2024-05-24
新密市雅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8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新密市雅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8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新密市雅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8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雅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新密市雅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8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

新密市来集镇裴沟村东岗组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共新增5条废塑料加工生产线。生产工艺:外购原料(废编织袋等)-破碎-清洗-甩干-造粒-冷却-切粒-包装-成品。新增设备:破碎机、清洗机、提升甩干机、造粒机、切粒机等。现有工程产能为年加工3000吨废塑料,本次扩建新增年加工废塑料28000吨,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共计年加工31000吨废塑料。

1、废水:项目冷却水经清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块进入化粪池(2.5m3)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一块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絮凝沉淀-过滤-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项目投料工段粉尘、造粒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油烟(颗粒物)、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电捕焦油器+旋流喷淋塔+过滤棉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本次新增1台过滤棉箱))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后经1座生物滤池处理,然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2;企业在灶头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一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取90%)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次扩建工程非甲烷总烃、油烟、颗粒物排放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本次扩建工程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15m排气筒,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氨排放速率≤4.9kg/h);本次扩建工程完成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杂产生的杂质、废过滤网及滤渣、污泥、废催化剂、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电捕焦油、废过滤棉、含油抹布。

废滤网及滤渣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电捕焦油、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除杂杂质、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