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38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5-24
  • 2024-05-24
河南省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收集1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废旧电机拆解梯次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省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收集1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废旧电机拆解梯次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省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1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废旧电机拆解梯次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省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1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废旧电机拆解梯次利用扩建项目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杨寨村一组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本次拟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收集贮存5000吨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年处置5000吨废旧电机。危险废物回收工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卸车-分类贮存-转运;废旧电机回收工艺:原料外购(废旧电机)-测试-正常入库待售-异常拆解-分类-包装-成品入库。新增主要设备:电机拆解机。

1、废水:本次扩建不新增生产废水,厂区现有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处理工艺为碱液中和+二级混凝处理,处理规模为20m3/d。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5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雾以及恶臭等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沿墙壁设置有集气管道,管道上开有集气口,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TA005+酸雾吸收塔TA002装置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6kg/h)的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70%)。臭气浓度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5m高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量2000(无量纲))。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机拆解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置于厂房内,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废锯末以及废劳保用品、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密闭容器分类储存,储存于扩建工程危废贮存库E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现有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