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38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5-27
  • 2024-05-27
河南联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自流平地面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联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自流平地面材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联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自流平地面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7-202453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联步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联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自流平地面材料建设项目

新密市白寨镇牌坊沟村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占地17688.89平方米,主要新建8734平方米厂房、1777平方米办公用房及4条自流平地面材料生产线,总产能为25万吨自流平地面材料。原料(脱硫石膏、硫铝盐酸水泥、高铝水泥、重质碳酸钙、石英砂、乳胶粉)-上料-混合-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混合机、灌(包)装机、机械手等。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座,5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1座,10m3)处理,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卸料废气:项目卸料工序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投料废气:石英砂、袋装重质碳酸钙、袋装脱硫石膏及乳胶粉需投料,投料口设三面围挡加软皮帘,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筒仓废气:筒仓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筒仓上配备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进一步处理,然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2),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混合、包装废气:1#2#生产线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混合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再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3#4#生产线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混合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再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

废包装材料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回收用作原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