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39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5-27
  • 2024-05-27
河南洪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400 吨食品级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洪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400 吨食品级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洪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400 吨食品级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7-202453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洪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目

年加工 400 吨食品级包装袋建设项目

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劳动街与康宁街交叉口联东U 4号楼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产品为400吨食品级包装袋。食品包装袋卷材生产工艺:外购原料(BOPP膜、CPP膜、PET膜、尼龙等)-印刷-复合-熟化-分切-成品;食品包装袋生产工艺:外购原料(BOPP膜、CPP膜、PET膜、尼龙等)-印刷-复合-熟化-制袋-成品。主要设备:印刷机、无溶剂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熟化箱等。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新密市联东U谷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溱水河,外排废水可以满足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COD 400mg/LBOD5 180mg/LSS 180mg/LNH3-N 80mg/L

2、废气:印刷工序:两台印刷机仅留中间过道,其他几面封闭,印刷机整体排风,设置集气管道。

复合工序:无溶剂复合机二次封闭,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抽风筒仓废气:筒仓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筒仓上配备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进一步处理,然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2),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熟化工序:熟化室密闭,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抽风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制袋工序:制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

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

以上废气经收集后经 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118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经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催化剂经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定期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印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1 座,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棉纱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 座,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经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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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