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宜鸿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宜鸿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3日-2024年06月0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宜鸿建材有限公司 | 郑州市宜鸿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朱顶村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原有场地2488平方米,拟建设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生产线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仓投料和喂料粉尘。原料投料口三面及顶部设置密闭围挡,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管道;皮带喂料机设置三面围挡,并在出料口(即皮带输送机受料点)设置集气罩,投料及喂料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水依托现有工程1座10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和压滤泥饼,收集暂存后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