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43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6-11
  • 2024-06-11
  • 2024-06-1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峰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基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郑州峰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基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峰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峰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基料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5052.38m2,年产10万吨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基料项目。主要原料为外购半成品石灰石,通过雷蒙磨细磨生产高分子碳酸钙功能复合材料基料。

运营期:

1、废气:1#生产线:投料、雷蒙磨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管道)负压收集进覆膜袋式除尘系统TA001+15m排气筒DA001)净化处理后排放;2#生产线投料、雷蒙磨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管道)负压收集进覆膜袋式除尘系统TA002+15m排气筒DA002)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4成品圆筒仓仓顶、仓底粉尘废气经集气罩(管道)负压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系统TA003+15m排气筒DA003净化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投料、成品仓等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应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区设喷雾湿式降尘设施、生产设备密闭作业、进出料口设集气罩、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或密闭管道气力输送,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15m3的三级沉淀池净化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车间喷雾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三级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机油。除尘器收集粉返回生产线;沉淀池污泥送管理部门指定场所消纳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设备维修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