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昂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PP中空板800吨和ABS树脂管芯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昂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昂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PP中空板800吨和ABS树脂管芯1000吨建设项目 | 新密市大隗镇观寨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占地2355平方米,主要新建2条PP中空板生产线和2条ABS树脂管芯生产线。总产能为PP中空板800吨和ABS树脂管芯1000吨。外购原料(聚丙烯、聚乙烯、ABS树脂、色母)-上料-挤出成型-冷却定型-印刷-切割-成品;其中印刷工序是为迎合市场客户需求,部分PP中空板需要印刷logo图案等。主要设备:上料机、挤出机、冷却机、印刷机、牵引机、模切机等。 | 1、废水:冷却水排污水用于厂区周边道路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5m3)处理,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挤塑废气 项目挤塑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乙苯、甲苯、1,3-丁二烯的排放浓度分别为6.3mg/m3、0.022mg/m3、0.053mg/m3、0.031mg/m3、0.068mg/m3、0.008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限值: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苯乙烯20mg/m3,丙烯腈0.5mg/m3,1,3-丁二烯1mg/m3,甲苯8mg/m3,乙苯5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规定:苯乙烯6.5kg/h(15m排气筒)。 印刷及烘干废气 印刷和烘干工序密闭,设置集气管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印刷工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5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破碎废气 残次品及边角料在半密闭间破碎,半密闭间单面围挡加顶,进料口设置软质皮帘,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浓度1.8mg/m3;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危废暂存间废气 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残次品、边角料、废灯管(不含汞)、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及废抹布。 废包装材料及废灯管(不含汞)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残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收用作原料。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抹布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油墨桶由厂家回收。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共计发放7份公参,7份公参全部收回,根据公参调查结果,周边居民对本项目建设全部无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