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0045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6-13
  • 2024-06-13
  • 2024-06-1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登封嵩正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 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登封嵩正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登封嵩正中医院

登封嵩正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中岳大街17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中岳大街17将门诊综合楼负一楼放射科原16CT机房改造为一间DSA机房,新购1DSA(型号:ARTIS one Edition X,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安装至改造后的DSA机房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7.35%

(1)废气:DSA运行过程中,X射线与空气作用会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项目DSA机房设计有新风系统,设置有进风口和排风口,通过机房排风系统排入室外空气后,由于臭氧产生量小、容易分解为氧气,故不会对大气造成影响。废气防治措施可行。

(2):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废液。

(3)固体废物:项目DSA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等产生量约20kg/天),收集后转运并集中存放至医院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辐射剂量:项目运行后DSA机房对周围环境中的人员年附加剂量能够满足人员剂量约束值及管理目标值的要求(工作人员5mSv/a、公众人员0.1mSv/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