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24日我局受理了郑州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军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龙王庙村六组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建设用地3421m2,主要设备:滚筒筛、混料搅拌机、压力成型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设备;生产工艺:(沙、水硬性无机凝胶材料(即水泥))-筛分-计量-混料-压力成型-晾干-养护-成品。
| 1.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作为配料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综合利用。 2.废气:水泥料仓拟在呼吸口设引风集气管道,滚筒筛密闭设集气管道,搅拌机上方设密闭集气罩并设引风管道,上述废气一同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无组织粉尘采取砂石料库存并设洒水降尘,各物料采用密闭皮带机或螺旋输送机进行输送转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水泥行业-水泥制品绩效引领行业指标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滚筒筛、搅拌机、成型机、风机等。经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物砂石废料在厂区暂存后由原料供应厂家运走再加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沉淀渣回用于生产;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回用于生产;搬运装卸产生的残次品运往建材类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成型机产生的少量废液压油及废柴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废液压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柴油桶由原料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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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