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25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01
  • 2024-07-01
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拟审批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202475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中牟县姚家镇310国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008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通过租赁河南福能玻璃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化厂房和办公室,建设河南新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目。本次建设项目新增占地40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产品主要包括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

废气:夹胶玻璃压胶工序、中空玻璃合片和封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送入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之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打磨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前端,定期添加絮凝剂沉淀后回用;夹胶玻璃、中空玻璃清洗产生的废水和纯水制备机产生的浓水排入沉淀池尾端回用于打磨环节,以上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企业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环保风机安装消声器、钢化风机二次封闭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玻璃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使用固废斗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废渣定期清捞,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酸液、废酸包装物、酸性污泥,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使用密闭容器盛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