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26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拟审批公示
  • 2024-07-02
  • 2024-07-0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作出关于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煤矸石制取陶粒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线循环绿色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作出关于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煤矸石制取陶粒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线循环绿色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煤矸石制取陶粒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线循环绿色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煤矸石制取陶粒砂、30万吨石英砂、2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线循环绿色化扩建项目

新郑市龙湖镇王口村

郑州容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拆除现有工程原有地上建筑,并利用预留空地,新建厂房和办公附属用房进行扩建,总占地面积59.4亩,总建筑面积25727m2,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附属用房等。总投资12000万元,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工程原有地上建筑的拆除、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附属用房;运营期生产工艺为:①陶粒砂工艺:煤矸石、铝矾土-破碎-配料-磨制-制粒-烘干-筛选-煅烧-冷却-筛分-包装-成品;②石英砂工艺:天然石英砂-粗筛分-烘干-冷却-精筛、分级-包装-成品;③重晶石粉工艺:重晶石-破碎-磨粉、选粉-包装-成品

1、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强化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扬尘问题的监管,增加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频次,严禁带泥上路行驶;加强洒水、清扫等。②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③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围挡等。④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渣土及土石方等建筑垃圾毡布遮盖、按规定清运至指定的渣土场妥善处置。

2、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破碎、磨制、制粒、筛选、烘干、包装、粉料筒仓等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局部封闭+微负压集气,废气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废气采取SCR法脱硝、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双碱脱硫工艺,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采用自动控制、流量调节等措施控制氨逃逸;职工餐厅油烟经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扬尘控制措施有料场全封闭,采用雾森系统、移动式雾炮机,道路硬化,二次封闭,加强绿化,加强洒水清扫等。②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继续回用于车轮冲洗,综合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暂存后肥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③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音板;设备及时检修、规范运输、控制作业时间、加强管理等。④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各固废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

公众参与的对象主要是项目西侧的王口村临时安置区(安置拆迁留守老人),形式主要采取网站公示、张贴公告、填写公众意见表三种。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从发放的公众意见表来看,公众全部表示知道或了解项目情况,支持项目建设,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