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27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02
  • 2024-07-02
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东方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东方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东方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202478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水利局

新密市东方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河南省新密市超化镇、来集镇、大隗镇、刘寨镇、曲梁镇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393.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补水泵站、干渠疏浚和修缮加固、新建和改造退水渠、新增干渠取水口门、铺设支管和支渠改造、新建和升级改造水闸、分水闸房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实施后,灌区新增恢复灌溉面积6940亩,改善灌溉面积10824亩。

1废水施工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使用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临时环保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施工期:①施工扬尘:做到“六个到位”“个百分之百,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②施工机械废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③要求在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清淤时对于产生恶臭的淤泥立即运至协议指定地点,不得在村庄等敏感点附近堆放,减少对居民的影响,运输过程中应采用篷布覆盖等密闭方式,评价建议在协议指定地点进行晾晒过程中,铺设防渗布,周边设置截水沟,喷洒除臭剂等。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场界建立施工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渠道淤泥等。建筑垃圾和渠道淤泥运至新密市大隗镇观寨村、新密市刘寨镇赵沟村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保护措施: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减缓措施、恢复措施、补偿措施、管理措施,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完成后对占地范围外的临时占地进行原土地利用功能恢复。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