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27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04
  • 2024-07-04
  • 2024-07-04
  • 2024-07-1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4-202471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

巩义市、荥阳市、郑州市高新区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北部区域市政集中供热干线管网及配套工程涉及巩义市、荥阳市及高新区,建设巩义至郑州高新区45km长输管线,同时配套建设中继泵站及新龙路能源站。项目管线起点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经113°0652.597″,北纬34°4736.267″,中继泵站:东经113°07'16.1641",北纬34°49'15.5508",项目终点新龙路能源站:东经113°3050.613″,北纬34°5035.507″。供热量1470MW,基础供热面积3267m2电厂出厂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30项目管线涉及敏感区主要为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荥阳黄河王村地表水二级保护区官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

施工期按照2024年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要求施工,道路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满足国四排放标准要求的机械;施工生活废水依托沿线公厕,定期清掏肥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采取基座减振;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就近送至市政垃圾收集站点;剥离的表土及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土地平整;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润滑油经收集后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做好表土及土石方保护工作,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管道敷设完成后立即进行回填复垦;穿越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官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等敏感区域采取洒水降尘、禁止废水外排、保护区内不设置施工材料临时堆场、机械设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维修等防范对敏感区域造成影响。

运营期中继泵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能源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加强管线维护,防范管网泄露对敏感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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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