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32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17
  • 2024-07-17
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荧光棒、2000件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荧光棒、2000件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荧光棒、2000件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7-202472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荧光棒、2000件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吕楼村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吕楼村建设郑州亮奇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荧光棒、2000件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建设项目。项目租用现有车间、厂房及办公用房等面积约3209.6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设备:挤出线、注塑机、搅拌罐、离心机、封口机、包装机等;生产工艺:荧光棒生产工艺:发光液、活化剂配制灌装离心热熔封口组合管组装组合管封口检验包装;塑料管生产工艺:拆包上料、混合搅拌熔融挤出定径成型、牵引切割;项目拍拍手、荧光棒配件生产:拆包上料、混合搅拌注塑人工检验、组装。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玻璃管热熔封口工段液化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塑料管熔融挤出工段、塑料管封口工段、注塑玩具及荧光棒配件注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废气治理措施:液化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极小,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出车间外无组织形式排放;塑料管封口机、挤出机、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非甲烷总烃采用1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mg/m3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0.4mg/m3NOX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0.1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6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号)》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80mg/m3)。

2、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定期排水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清运用于肥田综合利用。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搅拌罐、灌装机、离心甩干机、甩干锅、挤出线、注塑机及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60~70dBA)。项目通过采取生产设备全部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对设备安装减震基座,风机安装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本项目营运期间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离心液、废UV灯管和废催化板)、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离心液、废UV灯管和废催化板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心液收集后,全部回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经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