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38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26
  • 2024-07-26
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6-20248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石匠窑村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纯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牛店镇石匠窑村。项目使用约5亩建设用地,建设1条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生产线。主要设备:胶体磨、斩拌机、炸锅、炒锅、冷却罐、灌装机、真空机、封口机、半成品运输管道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油、辣椒、豆瓣酱、豆豉、葱姜蒜、食用盐、香辛料等)-预处理-配料-炸制-混合-炒制-冷却-灌装-内包-检验-冷却-外包-入库。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A/O处理工艺,规模为3m3/d),处理过的水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预处理、混合、冷却、灌装工序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异味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再经1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炸制、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和非甲烷总烃)和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TA001+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碱喷淋净化塔(TA003)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炸制、炒制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封口机产生的少量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实现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在污水设施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构筑物上方加盖密闭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来减少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异味的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

4、固废。废油脂密封桶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经桶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经桶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利用。污泥经桶收集后,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灯管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