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38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26
  • 2024-07-26
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轻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轻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轻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6-20248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轻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村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村,项目租用老建设用地进行扩建,新建145米推板式隧道窑及其配套烘干窑生产线、168米高温节能型隧道窑以及配套烘干窑生产线、2座梭式窑、脱硫脱硝设施等。主要设备:破碎机、雷蒙磨、混料机、压力机、提升机、挤出机、自动配料系统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珍珠岩、莫来石、高精粉、铝矾土熟料等)-破碎-筛分-制粉-混料-成型-烧结-拣选-成品。

1、废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和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厂区绿化、硬化地面和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考虑到雨季、冬季无法及时洒水,建设储水池,用于无法及时洒水期间废水暂存。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投料、骨料线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粉料线制粉产生的粉尘,物料进仓产生的粉尘,配料混料工产生的粉尘原料库物料装卸产生的粉尘和烧结废气。各产尘工序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2),烧结工段废气污染物采用“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3)。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脱硫脱硝设施配套风机加装消声器和隔声罩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北厂区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废包装材料、脱硫石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脱硫石膏定期外售水泥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湿电除尘底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机油和废油桶分别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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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