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38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7-29
  • 2024-07-29
郑州粤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粤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粤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29-202482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粤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粤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大学南路与劳动街交叉口联东U17号楼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600万元使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年产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本项目产品为水性环保涂料,属于C2641涂料制造,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机、分散机、隔膜泵、分装机、电子秤、成品储罐、空压机、除尘设备等,产能为年产800吨水性环保涂料,主要用于装饰和保护建筑物的表面、建筑外墙、室内墙面等领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成品罐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废气治理措施:

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配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软皮帘收集废气。

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搅拌机、分散罐为密闭式,上方预留物料进料口,设置抽风管道;分散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

上述配料和搅拌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引至“1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成品罐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成品罐呼吸孔、分装机设置集气管道收集所产生的废气,再引至“1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2(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要求 非甲烷总烃≤20mg/m3)要求。

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收集废气后经“1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专用吨桶收集后通过红、绿、蓝三种基础色经不同比例进行调色后得到下一批次需要生产颜色的产品后作为配料水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

纯水制备产生的高盐废水暂存于收集桶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进入联东U谷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溱水河,可以满足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COD400mg/LBOD5180mg/LSS180mg/LNH3-N80mg/L)。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分散罐、分散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音器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包装桶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反渗透纯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定期由设备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UV灯管(含汞)、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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