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45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8-19
  • 2024-08-19
关于拟作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新沙河路以东、姚家路以北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不新增用地,用地为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用地面积29624.68m2,项目投资 28588万元,主要处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属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及南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活性焦,该三座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均产生于污水处理末端,建成后日再生活性焦 144t(按出炉料计算)。

废气:再生炉废气经12套“高温陶瓷脱硝除尘器+预降温塔”,6套“一级碱洗喷淋塔+二级碱洗喷淋塔+水洗塔+活性焦吸附罐+催化氧化(RCO)”装置处理后经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机、成品料仓和输送管道均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29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有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预降温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的污水管道系统收集,汇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系统进水泵房集水池,而后与城市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堤里小清河。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筛分成品料仓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活性炭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废催化剂、废陶瓷滤管、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焦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采用厂区再生炉再生后回用;高温陶瓷脱硝除尘器收尘灰按照危废进行暂存,进行危废鉴别后确定处置去向,确定为一般固废可外售活性炭厂家回收,确定为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