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 | 郑州博誉新材料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8号路与13号路东北侧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场地约4000平方米,建设年产5000吨超硬耐磨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原铁)—熔化—球化—制芯—造型—浇铸—落砂及砂处理—打磨—抛丸—成品。
| 1、废气:熔炼烟尘:中频炉二次封闭设密闭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砂处理生产线进行二次封闭,混砂机设置集气罩,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旋风除尘器,后与混砂废气共同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清理废气:抛丸机封闭+集气管道+5套旋风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TA005)+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浇注、制芯废气:射芯机、浇注工位设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TA006)+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7)+1根15m高排气筒(DA005)。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非甲烷总烃、酚、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酚类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甲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5mg/m3),同时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建议值8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在建工程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废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收集后外售,不合格铸件、废浇冒口收集后回炉重新熔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