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超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片超硬材料砂轮及切割片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167号A13幢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167号A13幢(租赁河南科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621.94平方米,建设年产50万片超硬材料砂轮及切割片项目。主要设备:混料机、压机、电烘干箱等。
| 1、废气: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磨料磨具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树脂金刚石砂轮和切割片干燥固化有机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光氧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组织废气建议值要求(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80mg/m3)。 2、废水:项目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袋、包装瓶,金属边角废料,研磨沉渣,废弃模具,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及沉渣,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