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郑庄村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区2032.48平方米,建设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工艺技术:外购原料(钙粉、乳胶粉、纤维素)—配料—上料—搅拌—包装—成品。
| 1、废气:投料、包装粉尘:集气罩(16个)+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储料罐呼吸废气:气管道(6个)+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要求,同时也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水泥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20m3化粪池暂存后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定期送于废品收购站。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