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荥阳市汜水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荥阳市教育局 | 荥阳市汜水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汜水镇清净沟村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780m2(约46.1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7074.8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974.86m2,地下建筑面积为100m2。共设置2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18个班,每班45人,共810人;初级中学9个班,每班50人,共450人,可收纳1260名学生。小学部教职工43人,初中部教职工34人。项目为寄宿制学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宿舍楼、餐厅、室外厕所、门卫室和地下建筑(消防水池),并配套建设1个300m田径场,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位于地上)及配套的水电气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 1、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餐厅楼顶1套高效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效率、排放浓度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油烟去除率≥95%)。化学实验室酸性废气:每个实验台上方均设置1个万向抽气罩,实验废气经万向抽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酸雾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4m3)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容积1m3)预处理后通过学校内部管网进入化粪池,近期废水经化粪池(组合式,共4座,总容积180m3)收集后引至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00m3/d,处理工艺:格栅池—调节池—MBR—清水消毒—排放)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可用于绿化和林地浇灌。远期待汜水镇污水处理厂与项目之间的管网接通后,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荥阳市汜水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汜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加强绿化、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人运至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实验室一般固体废物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污泥定期清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危险废物和酸雾净化器产生的废吸附剂,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