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英佳精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台加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19日-2024年07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英佳精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英佳精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台加注设备建设项目 | 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8号路与园区13号路交叉口东北侧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厂房面积6326平方米,拟建设年加工10000台加注设备建设项目,喷塑工艺流程:外购原材料(钢板等)—下料—折弯—冲压—焊接—除油—水洗—烘干—喷塑—固化—成品;喷漆工艺流程:外购原材料(钢板等)—切割—折弯—焊接—喷漆—组装—成品,主要设备: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冲床、焊机、台钻、静电喷塑设备、烘干设备、喷漆房等。
| 1、废气:切割、焊接、打磨废气:切割床两侧设置负压抽风槽,焊接、打磨设置一个三侧设挡板半封闭焊接、打磨区域、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高出车间3m);喷塑废气:颗粒物经喷塑室负压收集,引至2套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2台低氮燃烧装置,固化烘道设负压管道、两端进出口设集气罩,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UV光氧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1根20m高排气筒(DA002);喷漆、烘干废气:漆雾经干式漆雾过滤纸盒处理,有机废气引至1套UV光氧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脱水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1台低氮燃烧装置,脱水烘干烘道设负压管道、两端进出口设集气罩,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根20m高排气筒(DA003)。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喷塑、喷漆漆雾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以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固化和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金属制品业非甲烷总烃≤5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绩效分级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中和反应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与生产废水共同混合经厂区南侧设置的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边角废料、废水性漆桶、废漆雾过滤纸盒(含漆渣)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塑粉回用于喷塑工序。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脂、硅烷处理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液及槽渣,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