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银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9月 20 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银旺实业有限公司年 | 河南银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曲梁镇牛集村) | 河南距离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40000万元,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新建年产12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主要设备:破碎机、制砂机、球磨机、擦洗机、烘干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细毛砂、石英石等)-破碎-制砂-研磨-擦洗-脱水-烘干-筛分-包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120万吨压裂石英砂。 | 2、废气。项目石英石破碎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制砂、研磨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擦洗投料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以上工段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烘干工序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安装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烘干机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1套湿电除尘环保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石英砂筛分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包装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以上工段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2、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不合格石英砂、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泥饼(杂质泥沙)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