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6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9-18
  • 2024-09-1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登封市东河木材厂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登封市东河木材厂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登封市东河木材厂

登封市东河木材厂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1组,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租用占地4684.24m2,建筑面积600m2的现有厂房,建设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数控削片机1台、数控锯末粉碎机1台、磁选机1台、数控成型机1台、皮带输送机1台、螺旋输送机2台和环保设施。生产工艺:原料-预处理-削片-粉碎-磁选-造粒-冷却-包装-入库.

1废气:削片机进料口、出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碎机前端料斗进料口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罩;粉碎、磁选和造粒过程设备密闭,螺旋输送机与设备密闭软连接,接口处设置引风管收集废气。废气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限值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

2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数控削片机、数控锯末粉碎机、磁选数控成型机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及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或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和废铁钉、螺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收尘灰由收尘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液压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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