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7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生态环评科
  • 拟批准公示
  • 2024-09-23
  • 2024-09-23
关于拟作出 郑州信邦威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汽车内饰板、汽车配件及零部件总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郑州信邦威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汽车内饰板、汽车配件及零部件总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信邦威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汽车内饰板、汽车配件及零部件总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信邦威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套汽车内饰板、汽车配件及零部件总成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南、轩兴街西、辅民路北、轩畅街东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9333.44m2,总建筑面积37837.80m2,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板63.5万套、年产汽车内装饰线条100万支、年产门窗2万套。

 

废气:门窗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或者集气软管收集,收集后引入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内装饰板及线条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或者集气软管收集,收集后引入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所有热压机二次密闭,热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热包覆机及平贴机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热压废气合并经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冷压机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封边机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与冷压废气合并经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模温机配套安装“低氮燃烧”,10台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顶排放(DA006)。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废边角料、木质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胶桶,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