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7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生态环评科
  • 拟批准公示
  • 2024-09-23
  • 2024-09-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中牟金欣建材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中牟金欣建材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中牟金欣建材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牟金欣建材厂

中牟金欣建材厂技术改造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春岗村

河南雨后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主要为: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年产12000万块标砖,现有工程15万立方米混凝土切块停止生产。生产工艺为: 上料-破碎-搅拌-陈化-压块-码机入釜-蒸压养护-成品出釜-检验-码垛贮存。

废气:配料仓上料、落料、破碎、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配料仓采取三面封闭措施,收集后废气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破碎机、搅拌机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皮带输送落料、破碎、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引至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粉煤灰仓设置仓顶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引至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循环措施,燃烧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全部用于配料,不外排;蒸汽在蒸养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用于配料工序;搅拌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配料,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