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9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25
  • 2024-09-3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弋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新型冷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弋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新型冷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5-202493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弋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弋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新型冷结砖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新密市静脉产业园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弋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新密市静脉产业园项目租用王家窝村闲置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涉及飞灰仓储、低温热分解、水洗脱氯、水洗废水处理系统和制砖系统等,最终形成13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能力以及30万吨/年的新型冷结砖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飞灰漂洗废水、飞灰处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制砖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飞灰漂洗废水和飞灰处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飞灰车间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物化沉淀净化+MVR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酸雾喷淋塔废水直接回用于飞灰水洗工序,不外排;制砖设备清洗废水返回制砖配料环节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直接回用于飞灰水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装置(A2O)处理后返回制砖配料工序,不外排。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飞灰料仓废气、飞灰缓冲仓废气、低温裂解废气、飞灰水洗以及污水处理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溶碱废气、水泥仓和干混砂浆仓废气、制砖搅拌废气、不合格品破碎废气、化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等。

飞灰料仓废气、飞灰缓冲仓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三级水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砖瓦窑行业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达标排放;低温裂解废气配置1套“SDS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脉冲袋式除尘器+三级水喷淋”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飞灰水洗以及污水处理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引入一套三级水喷淋塔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飞灰水处理溶碱废气经配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砖瓦窑行业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水泥仓和干混砂浆仓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制砖搅拌及不合格品破碎废气一并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砖瓦窑行业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氯化氢及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集中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风机设置软连接等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和废布袋(水泥、干混砂浆等);危险废物包括含重金属污泥、废包装材料(硫化钠)、废矿物油、废布袋(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余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在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的同时,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将原料库、热分解车间、水洗车间、蒸发结晶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制砖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将厂区道路、辅助用房、办公区等作为简单防渗区。

风险:项目运营期针对环境风险提出如下措施:盐酸罐区设置围堰;设置设有容积240m3初期雨水池和350m3事故池;设置泄露报警仪;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按要求修编应急预案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