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景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保温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 1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景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景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保温板扩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赵沟村8组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景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岳村镇任岗村,现租用来集镇赵沟村8组现有建设用地10323m2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前废弃2条年产15万立方米保温板生产线,并新增一条年产25万立方米保温板生产线,并配套增加边角料回用设备。工艺流程:原料外购(聚苯乙烯颗粒、二氧化碳等)-上料-自动喂料-发泡-冷却-挤出-压平-牵引-压花-牵引-切边(边角料回用:铣边熔融-破碎-自动喂料)-切割-牵引-成品打包。主要设备:2000L料仓、500L料仓、螺杆塑化机(单螺杆塑化机、双螺杆塑化机)、切割机、切边机、压平机、压花机、打包机、牵引机、冷却塔、破碎机、螺旋上料机、自动喂料系统(分料仓、失重秤、下料通道、真空泵)、铣边机等。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2座化粪池(各5m3)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冷却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气。发泡、挤出工序、铣边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特征因子包括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1座10m2一般固废间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集中收集暂存于1座10m2一般固废间后由原厂家回收;残次品、边角料收集后通过铣边机、破碎机处理后回用至自动喂料工序;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1座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