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68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0-25
  • 2024-10-25
关于拟作出郑州中洲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注塑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中洲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注塑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中洲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注塑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中洲利博科技有限公司

注塑工厂建设项目

中牟县航海路(东延)9号郑州市豫兴汽配有限公司车间二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位于中牟县航海路(东延)9号郑州市豫兴汽配有限公司车间二7482m2进行建设,建成后设计年产210万套空调罩壳、侧罩、导风板、骨架。

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机设置在单独封闭隔间内,并在破碎机进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破碎后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注塑过程中的循环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斡旋郑州市豫兴汽配有限公司厂区化粪池,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企业设备噪声通过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固废: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