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新郑市永发建材厂年产5万米FRP采光板、10万米PVC树脂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郑市永发建材厂 | 年产5万米FRP采光板、10万米PVC树脂瓦项目 |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前小庄北岗路西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2800平方米,并新租用仓库1500平方米,进行扩建,年产5万米FRP采光板、10万米PVC树脂瓦。FRP采光板工艺流程:原材料(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促进剂等)-配料-成型-加热固化-冷却-切割-成品;PVC树脂瓦工艺流程:原料(PVC树脂、碳酸钙、CPE、硬脂酸等)-混合-挤出-压花-成型-切割-成品。 | 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FRP采光板切割粉尘,切割装置密闭,设置抽风装置,粉尘引至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1(依托现有)处理,由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PVC树脂瓦混合、切割工序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切割装置密闭且设置抽风装置,密闭混料间且投料口设置抽风装置,混料机设置抽风装置,破碎机、磨粉机设置集气罩,粉尘引至覆膜滤袋除尘器TA002(依托现有)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排放;FRP采光板成型、加热固化工序和PVC树脂瓦挤出工序的有机废气,PVC树脂瓦生产线挤出装置处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覆盖整个设备,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下尽量低,FRP采光板生产线成型、加热固化工序均设置为密闭装置,并设置抽风装置,废气引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TA003(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现有工程整改后与现有工程共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②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郑市源衡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③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在车间二次封闭,位于车间内,减振、隔声等。④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各固废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汇处东北角新郑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