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7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0-30
  • 2024-10-30
关于拟作出郑州宝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牟县正和万峰石材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郑州宝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牟县正和万峰石材物流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宝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牟县正和万峰石材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宝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牟县正和万峰石材物流园项目

中牟县文众路南、万洪路北、人文路东、通达路西

河南春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郑州市现代正和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牟县正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南区)闲置用房28062.96m2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对石材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对石材进行简单加工(切割、打磨、涂胶),建成后预计年可加工石材142.08万平方米,销售各类石材1419.255万平方米。

 

废气:干式打磨工序位于密闭的打磨间内,产生粉尘经侧面吸风进入湿式过滤除尘柜(共计32台),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共22根排气筒);调胶、涂胶、晾干工序均位于密闭的涂胶房内,产生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主要为废胶粘剂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在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石材湿式加工、湿式过滤除尘柜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厂界噪声通过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固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粘剂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